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,充分發揮班主任在班級建設和人才培養過程中重要作用,結合學院實際,特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班主任是高校學生教育管理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班集體的直接領導者和管理者,是學生的成長導師,是班風、學風建設的指導者,在學生培養、教育、引導、成才中發揮着獨特而重要的作用。
第二章工作職責
第三條 班主任在學院黨委領導下,協助各年級輔導員做好所帶班級的教育管理和日常事務性工作。
第四條 抓好班風建設。指導班委會、團支部的選舉工作,建立完善規章制度,制定班級工作計劃,指導班級學生幹部開展工作。帶領班級積極創建星級班集體,引導班級形成團結、進取的良好班風。班主任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級活動或會議。
第五條 抓好學風建設。幫助學生确立正确的學習目的,指導班級學生學習,做好學業困難學生幫扶工作。帶領班級積極創建優良學風班,引導班級形成樂學、向上的良好學風。班主任每月至少到班級聽一次課。
第六條 抓好舍風建設。指導班級加強宿舍文化建設,引導學生形成和諧、高雅的良好舍風。教育學生學會尊重、學會體諒、學會相處、學會寬容,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。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,宿舍内無安全隐患。班主任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宿舍。
第七條 抓好學生骨幹隊伍。加強班級學生黨員、各級學生組織和班級幹部的教育和培養,發揮學生骨幹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,影響和帶動班級其他同學共同進步。
第八條 抓好重點關注學生。要對在學業、經濟、就業、心理等方面出現困難或問題的學生重點關注,及時談心談話并給與指導和幫助。班主任每學期應有針對性地與班級每位同學至少談一次話。
第九條 做好學生的日常教育管理。經常性地開展感恩、誠信、法紀、安全等教育,培養學生做文明、健康、高尚、進取的大學生。配合年級輔導員做好學生生涯規劃、綜合素質測評、創先推優、組織發展、畢業鑒定和就業指導等工作。
第十條 要主動與年級輔導員、任課教師、家長保持聯系,及時了解、掌握和溝通班級學生存在的問題,相互支持配合并積極妥善處理。
第十一條 積極參加班主任工作會議,會同年級輔導員做好班級的其他工作,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第三章工作紀律
第十二條 班主任應按照學校和本條例的相關規定開展工作,認真履行職責。
第十三條 在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章制度,不得有下列行為:
(一) 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論和行為;
(二) 玩忽職守,贻誤工作;
(三) 不執行上級的決議和決定;
(四) 偏聽偏信,對待學生不公正;
(五) 對學生進行威脅、恫吓、打擊報複;
(六) 弄虛作假,欺騙領導和學生;
(七) 濫用職權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;
(八) 索取或接收學生和家長贈送的貨币、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,或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;
(九) 洩露國家機密和工作秘密;
(十) 其他違法違紀行為。
第四章任職與聘用
第十四條 班主任一般應具備下列任職條件:
(一)忠誠黨的教育事業,熱愛學生工作,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修養。
(二)有較好的專業素質和理論水平,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。
(三)能夠廉潔自律,為人師表,關愛學生,辦事公道,有奉獻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。
(四)身心健康,有精力完成工作。
第十五條 班主任的聘期一般為4年。各系(所)根據班主任崗位設置及任職條件從教師中擇優推薦,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。申請評聘副高級(含)以上職稱的教師,必須承擔過班主任工作且考核合格。
第十六條 學院鼓勵機關行政管理幹部兼任班主任,輔導員不能擔任分管年級内的班主任。
第五章管理與考核
第十七條 學院為每名班主任配發《班主任工作手冊》。班主任應及時将有關工作如實記錄在《工作手冊》内,并認真做好工作計劃與總結。
第十八條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校學生工作處統一部署,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。考核内容主要依據《伟德官网bv班主任工作考核評估實施辦法(試行)》和本工作條例。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進行一次。考核結果分為優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擋。
第十九條 除頒發榮譽證書外,學院獎勵校級優秀班主任500元,校級模範班主任500元;同時,考核優秀的班主任在評獎評優、職務晉升、出國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。
第二十條 升學留到本院的學生占班級學生總數10%以上,獎勵班主任2000元。
第二十一條 非畢業班被評為“五星級班集體”,獎勵班主任2000元;非畢業班被評為“四星級班集體”,獎勵班主任1000元。
第六章附則
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自2018年3月起執行,由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。